|

中共新乐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新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0-31 09:34:17 阅读量:47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对新乐市残联进行了常规巡察。3月20日,巡察组向新乐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抓手,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新乐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结合残联实际,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进行了责任分工。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残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6个具体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了年度学习计划,使政治学习做到有组织、有内容、有计划、有笔记。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会、班子(扩大)会、“学习强国”平台等认真进行学习,年内专项议题不少于4次,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4次,“学习强国”学习的参与度及学习分数在全市均名列前茅,每人已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会议笔记近15000字。具体要求:

(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2)办公室负责制订月及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准备学习资料,召集参学人员等,并做好机关学习考勤。

(3)职工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记录。

(4)学习时每个人须做好笔记,办公室负责对学习笔记监督检查。

(5)学习要做好“三个结合”:即学习理论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学习原文与专题讨论相结合,学习业务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力求学以致用,持之以恒。

2、关于“履职尽责有缺失,工作体制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问题。

(1)基层工作开展不扎实。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思想觉悟,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2023年以来,残联党组成员已深入残疾群众家庭60余户,了解残疾群众的困难和实际需求,为14位残疾群众送去了辅助器具;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扶残助残各项工作,2023年以来残联工作共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12人次,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本领;三是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做好本职工作。

(2)残工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弱化。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调整残工委成员单位,重新明确职责,适时召开残工委工作会议,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有效发挥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之间的桥梁作用,2023年以来,联合市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政法委、人社局、卫健局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8次。

(3)党组职责不清,工作不规范。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组干部、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对队伍建设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织领导干部、机关干部的执行力,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战略决策以及上级指示、决定、命令,从而提升实现预定目标和任务的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残疾人服务尚有差距”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组织,提升了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了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目前全市12个乡镇(街道)、178个村(社区)均健全了残疾人组织机构,有专门服务残疾人的专职委员191名;二是乘势而上,提升了服务水平,着力叫响新乐市未成年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携爱同行、筑梦未来”品牌,守护“折翼天使”,助残服务润养未成年残疾人心灵,真正变残疾人基本民生为“品质”民生和“温度”民生;三是密切联系群众,下乡到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残疾人诉求,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1)帐簿设置不符合财务规定,凭证管理混乱,没有设置总帐,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未分别做帐。

整改落实情况:自2019年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以后,会计核算开始在河北省财政信息一体化平台使用,每年都会更新财政系统和会计核算模块,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是系统预置记帐方式,自动生成各类帐簿,总帐已从系统打印,帐簿已装订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入固定资产不入帐,向下级划拨资产不履行规定程序,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固定资产不按时折旧。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已补提2019年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后附记帐凭证及帐页),2021年3月已补提2019年及2020年固定资产折旧,以后按月折旧是在河北省财政一体化系统操作,会计核算也按月计入固定资产折旧。今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购入固定资产及时入帐,到达期限固定资产和需划拨资产及时履行处置程序。

(3)报销问题延迟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残联机关运行经费少,发生报销不及时。自2021年开始公用经费预算已相应增加,此类问题已经杜绝。

(4)帐目不清晰,报帐程序不严格等。

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帐簿凭证附件。

(5)委托没有资质的公司经办相关业务。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科室今后不论多紧要的任务都必须严格挑选有资质机构经办业务。

(6)历年基本户利息不按规定时限上缴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财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涉及基本户利息已全部交回国库。

(7)存在签订合同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对所有已签订的合同补充完整,并继续开展自查,对相关合同信息完整性进行查漏补缺。

(8)帐实不符,2020年5月8#凭证记帐金额为1295元,票据金额为1029.5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责令追回多拨付资金265.5元。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写出检查,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财会培训,提高财务业务技能水平,完善财务人员帐务处理机制;完善单位内部各项业务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人员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认真学习《关于落实“三定一平台”工作的通知》(新车改办[202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办字[2021]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建制度,立规矩,要求必须按规定、按制度到指定地点加油、维修车辆,坚决杜绝公车在指定地点外付费洗车。目前无在指定地点外加油、维修车辆,无在外付费洗车现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领队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章立制,规范党组职责,认真学习填写党支部手册。

(2)召开支部大会,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思想教育,严肃党内生活。

(3)严肃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杜绝出现无故缺席现象,不弄虚作假。

(4)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按规定交纳党费,将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化,按规定留存收缴记录。

(5)提高党内活动的严肃性,杜绝非党员参与党内活动。

(6)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7)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制度,认真学习《条例》。

2、关于“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制度建设,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二是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3、关于“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有偏差。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力求把各项规定学深学透学扎实,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党组成员审核党组会议记录制度。

(2)“深入基层不够”整改不彻底。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水乳交融的关系,保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不做表面文章;二是针对残疾人就业难、脱贫致富难、残疾人康复难、想真正融入健全人的生活难等专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切实为残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已组织深入基层7次,具体开展了“学习宣传二十大精神”、“助残日活动”、“爱耳日活动”、“爱眼日活动”等活动,为重度残疾人入户办证4次8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市残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残联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残联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责使命,进一步提高服务残疾人水平,落实残疾人各项保障待遇,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残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591126;邮政信箱:新乐市长寿路19号,邮政编码:050700;电子邮箱:xlscjrlhh@163.com。

 

                                                                                                                                                    中共新乐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8月23 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