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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新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23 16:01:46 阅读量:7207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新乐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6日)

胡兰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新乐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石家庄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新乐市委六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郭建亭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石家庄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石家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石家庄市委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敢于攻坚、勇于突破,推动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和新乐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15次,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与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全面系统学思践悟,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协调组织部在河北省干部网络学院开设“新乐市学习党内法规专题网班”,全面推进党规党纪教育。同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纪法意识。

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闻令而动、勇担使命,按照省市纪委工作要求,科学精准审慎有效开展监督240余次,查纠问题32个,发现问题线索5条,处理5人、处分2人,向卫健局发放疫情防控工作整改建议书1次。聚焦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坚持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开展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专项监督,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提出整改意见60余条,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等政策落地落实。

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决策部署和省委、石家庄市委、新乐市委中心工作落实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整改石家庄市纪委交办问题14件,清查整治违规违建项目120个、违法违规用地84个,督促人防系统整改问题1个、处理1人,督促整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10个、处理16人。认真开展“6+1”联动监督,推动整改问题1个。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期盼作为正风肃纪反腐发力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问题线索存量清零、增量随清,共处置问题线索206件,办结204件,立案23件,党纪政务处分34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8件、党纪处分1人。坚决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坚持“一案三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件、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被评为石家庄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紧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社保就业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困难和问题20个;督促解决房地产开发领域遗留问题5个,化解署名重复信访举报5件,推动解决“多年多层多头”类重复举报问题1个。

(三)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积极协助市委制发《2020年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若干措施》,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联合市委办、组织部制发了《关于对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市纪委监委全年谈话提醒“一把手”6人次。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谈话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对市水利局、马头铺镇等4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进行问责,并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整改,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责”的强烈信号。协调组织、编办等部门,为乡镇(街道)纪(工)委核定编制46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巡前沟通研判、巡中支持配合、巡后协同推进等方式,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实现无缝对接。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同级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题调研结合、提醒警示与问题整改并重,综合运用随机抽查、走访座谈、定期检查、书面提醒等方式开展监督,向市委常委发放提醒函2份,短信、微信提醒5次。征求各类意见建议118条,及时向市委常委会和各常委进行了反馈。实施信访提醒5人次,下发《信访情况通报》4期48份,向市委书记呈报科级干部信访情况4批次,为市委科学选用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参加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情况,全年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0人次。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38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2.2%、14.4%、11.6%、1.8%,前两种形态占比86.6%。深入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排查整改问题5个,追回未及时停发的工资补贴等款项5万余元。积极推进检举举报平台、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办结率保持在90%以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969人次,发现问题117人次。深化分管副书记牵头抓总、主管常委组织协调、各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的包联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下沉。高标准完成“一村一档”建设,发现并整改问题200余个,解决信访隐患40余个。

(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持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全年共检查重点单位212个次、办公用房107间、重点车辆152辆、酒店商场超市210余家次,发现问题21条,处理13人。2020年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大幅度减少,较上年度同比下降40%。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督促强化监管,检查机关食堂112个次。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深化“基层减负年”,严格落实改进文风会风、调研检查、督查考核等制度规定,市级文件减少7.4%、会议减少25%、督查检查考核减少13.6%。加强会风会纪监督检查,对全市各重点工作部署会议、“两会”等会风会纪进行监督检查40余次,发现问题17条,均已按规定作出情况说明。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市委第八、九、十轮巡察,完成对143个党组织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984个,问题线索23件,村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到100%。与省委巡视同步开展“四个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7个;组织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巡察,目前正在巡察中。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全部办结;省委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1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及统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96%,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第九轮巡察及统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推进。积极接受上级巡察工作指导督导,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工作制度,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每轮统筹巡察或村级巡察结束后,均印发《巡察发现主要问题的情况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组)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坚决有效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减存量、遏增量。共处置问题线索279件,立案103件,结案97件,党纪政务处分118人(科级干部16人),留置5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21人主动投案。高标准组织举办《电视问政》1期,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面对面”问政。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做深做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6份,推动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注重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协助市委召开全市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通报曝光各类典型案例17起60人。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向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000余条。组织各级党员干部600余人次到纪委监委机关参观廉政教育展室,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督促财政、住建、水利、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单位,围绕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管理、行政审批、执法、财会管理等重点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200余个,并逐项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

(八)在“打铁必须自身硬”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注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组织参加省、市各类业务培训21次,培训1100余人次,测试5次,印发学习资料800余本,刻录学习光盘100余张。上报各类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8篇,信息得分在全石家庄市排名第四。扎实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决向作风顽疾“亮剑”。强化自我监管,研究制定《新乐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严防“灯下黑”,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批评教育1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全面、辩证、长远看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严的主基调不变;要清醒看到,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压实各级责任、有效加强对“一把手”监督、贯通监督体系、防范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理论学习、履职能力、斗争精神、作风纪律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加强自身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石家庄市委、新乐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全年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石家庄市委全会、石家庄市纪委全会和新乐市委全会精神,胸怀两个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我们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我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复杂严峻环境和艰巨繁重任务,必须加强政治监督,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保证全市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障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开展、“2+2”现代产业和“四种类型经济”发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要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问题,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正确对待组织、对待自己、对待别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推动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督促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破除“官本位”、不搞特殊化,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本工作导向,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持续开展整治,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持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具体措施,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牢牢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提高全覆盖质量。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巡察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探索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力量联动的途径方式。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研究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措施。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改进方法路径,持续深化同级监督;探索运用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监督方式,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做深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体系整体作用,探索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有效方法,建好用好“四档三清单”,有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要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深化市管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石家庄市纪委制定的纪检监察法规和工作制度。按照石家庄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肩负新时代新征程重大责任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要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结合换届工作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突出政治教育,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持续整治“灯下黑”,从严从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和新乐市委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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