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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乐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10 17:27:55 阅读量:192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四巡视组于2020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新乐市开展了常规巡视。10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新乐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新乐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主要领导当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通报了反馈意见。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全面从严治党、县域经济发展、深化改革等10个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4个方面、35项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分解责任。制发了《关于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逐项进行了分解,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三是强化落实。严格落实“市委书记牵总抓,四大班子领导分头抓,有关单位和部门具体抓,整改办公室全程督导”的整改工作机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狠抓整改,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市委各常委按照分工,认真指导和推动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各专班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分工,逐项建立了整改台账,做到症结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力推进了问题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掌握各项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35项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提高”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

(1)针对“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产业提档升级缓慢,经济发展缺乏后劲”问题。一是加快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修订完善了新的招商引资鼓励措施,成立了市重点产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和10个重点产业招商小组,严格落实项目通报、预审、协调、调度、跟踪服务、“四证齐发”6项机制,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加快产业提档升级,持续深化开发区企业专员包联制度,及时分析调度,解决企业困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银企对接会,大力推进企业技改,有效促进了产业提档升级。三是加快培育规模企业,积极推进“小升规”,建立了重点培育入统企业库,实施重点监测、动态跟踪,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稳步增加。

(2)针对“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不力。对辖区内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加大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整治,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扬尘等重点污染源管控,制定了《新乐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方案》,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各项空气质量任务均超额完成。三是制发了《新乐市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按标准完成了整改、销号,并保持动态清零。

(3)针对“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不够。城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滞后,‘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标准不高”问题。一是增加城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任务清单管理,增加班级和学位,引导学校分流大班额学生,圆满完成大班额学校分流整改任务。加大城区周边农村学校扶持力度,有效缓解了城区入学压力。二是提高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了医养结合机构软硬件配备、服务能力。市中心医院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

2.关于“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4)针对“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不彻底。‘三创四建’工作推进迟缓,城市扩容提质用力不够,路网不畅通、雨污管网建设滞后问题突出;农村改厕工程进展不快、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加大“三创四建”推进力度,2020年全市“三创四建”各项任务全部完成。二是以城市扩容提质为抓手,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新华路西延、幸福路西延以及礼堂街雨水管网、南环路雨水管网工程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程,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制定了《新乐市2020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百日决战”工作方案》,2020年改厕完成度在石家庄市排名第一。

(5)针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措施不硬。对河道非法采砂监管不严、打击不力,高压打击态势未形成,非法采砂屡禁不止”问题。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监管、打击力度,印发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通告》,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了高压打击态势。

(6)针对“对人大、政协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亮明身份做贡献促发展”活动的通知》《致新乐市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对基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三是市政协建立了政协委员理论学习和培训长效机制,制定了委员培训计划和目标,同时对委员履职档案进行认真审查梳理,进一步提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3.关于“落实改革工作任务不彻底”问题。

(7)针对“重项改革缺乏力度”问题。一是设立了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局,并平稳、规范、高效运行,实现了“区内事区内办”。二是积极解决投融资公司因融资难、注册资金不到位等原因未能正常运行问题。

(8)针对“解决乡镇机构改革矛盾问题不到位”问题。从全市全额事业单位中择优选聘具有畜牧兽医专业或有相关资质人员,充实到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

4.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不力”问题。

(9)针对“信访稳定问题突出,矛盾排查和源头化解力度不足”问题。强化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本地进京赴省上访的苗头隐患。强化案件化解,对信访存量问题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攻坚化解,全市信访工作形势进一步好转。

(10)针对“安全生产隐患多。推动和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用力不足,风险管控和预警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全面推广“双控”机制建设,全市294家企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双控”机制建设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依托河北省、石家庄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指导督促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动态监管。三是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扎实开展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式隐患排查整治。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发了《关于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加强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和机制的任务落实清单》,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没有落实落细”问题。

(12)针对“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谋划不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缺乏震慑力,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抓的不严”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深入谋划、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二是大力度、高频次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不正确履职的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将各级各部门每月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紧紧抓住主体责任 “牛鼻子”。定期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已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的同时,通过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事发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3)针对“市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市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件,做到每件必批,交市纪委调查核实。二是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谈心谈话,达到了沟通思想、交流心得、统一认识的目的。

(14)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积极”问题。一是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关于对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及时与分管部门、分包乡镇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是向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印发提示单,提醒各市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5)针对“同级监督乏力”问题。一是加大同级监督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题调研结合、提醒警示与问题整改并重,综合运用随机抽查、走访座谈、定期检查、填表报备、书面提醒、过程参与等方式开展监督。二是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市委各常委按照要求深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围绕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解的61项任务,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16)针对“监督执纪主动性不够”问题。一是深挖细查乡镇财务管理、非法采砂等方面问题线索,规范、果断使用留置措施,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二是加大问题线索研判力度,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实事求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营造了从严监督的浓厚氛围。

(17)关于“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度聚焦政治站位、工作落实、能力素质、纪律作风等4个方面开展“四查四纠”,扎实推进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等八项重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研究制定了《新乐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到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规定。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三是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制定了《新乐市纪委监委实战练兵方案》,通过以案代训、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突出对一线办案人员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同时,严格按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现场进行反馈,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达到整改提高的目的。

3.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高”问题。

(18)针对“行政执法领域群体性腐败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按程序在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曝光。二是向相关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相关部门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措施,完善相关机制,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督促有关单位围绕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管理、行政审批、执法、财会管理等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风险防范。

(19)针对“乡镇财政管理”问题。一是理顺乡镇财政管理秩序,印发了《乡镇财政业务操作规程》,落实资金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从预算公开到决算公开全流程操作规范,实现资金流程监管公开透明。二是加强乡镇财务管理,进一步约束现金、支票、印鉴、电子身份认证保管、使用流程,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和安全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政府采购、资产检查、财政票据、会计监督等方面,对12个乡镇(街道)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20)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廉政隐患”问题。印发了《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列出项目清单,逐项排查廉政风险,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单位已全部督促整改。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力不足”问题。

(21)针对“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有发生”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文件审核制度,严格文件审批流程,严把公文审核关。

(22)针对“对督查检查考核统筹不足”问题。持续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对督查检查中存在的多部门重复检查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有力减轻了基层负担。

(23)针对“对群众反映的违规问题态度漠然,敷衍塞责”问题。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举报,努力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同时,坚持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限时办结、深挖彻查、从严查处。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市委‘头雁’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24)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确保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25)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市四大班子和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书面、网络、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了学习和谈心谈话,会上对照问题进行了剖析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保证民主生活会有效果、质量高,成立了联合督导组,达到了民主生活会“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26)针对“领导班子抓落实韧劲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包联市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工期计划、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工作机制,每周调度,分类推进。二是充分发挥“2+2”产业招商小组作用,组织市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外出招商,同时积极参加“5·18”廊洽会等招商活动,努力招大项目、好项目。三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网上审批不见面”改革,大力推行“拿地即开工”“四证齐发”模式,全面提速项目建设。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问题。

(27)针对“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新乐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条件,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和省委“三坚持三重用”、石家庄市委“四观四看四用”和我市“四看四选用”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队伍选任机制。

(28)针对“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严格”问题。巡视结束后,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已对相关科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同时,加强干部队伍结构性日常分析,对于专业性、紧缺型干部,推进高质量新陈代谢,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9)针对“有的单位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规范了相关单位职务设置。

3.关于“抓党建工作用力不足”问题。

(30)针对“机关党建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对因机关编制较少、工作人员和党员较少没有设置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单位,都明确了相关人员专门负责党务工作,并要求各单位上报了党务工作者台账进行备案。同时,为提高各单位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举办了全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切实提高了各单位党建水平。

(31)针对“市属新化公司、国人啤酒公司破产后,部分党员管理出现真空”问题。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国人啤酒党委、新化公司党委,及时理顺破产公司的党组织关系,党员全部转出至相应党组织,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与活动,并在党组织关系转出前补缴了党费。

(32)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制定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方案,细化了整治台账,逐乡逐村研判分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归类建档,分类交办。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任务完成不达标的追究帮扶单位和乡村两级责任,并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完成任务。全市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完成整治。

(四)关于“推动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力度不足”方面

1.关于“市委整改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持续推进力度不够”问题。

(33)针对“巡视反馈违规房地产项目未处置到位”问题。成立了新乐市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的意见》。实行容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方式,为群众先期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34)针对“审计反馈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招商引资奖励、加班费等问题”问题。制定了《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反馈违规发放招商引资等资金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清欠工作专班,督促各相关单位将违规发放资金全部退还至市财政指定账户。

2.关于“‘长久立’机制不够牢固”问题。

(35)针对“市委对主题教育整改建立的制度机制缺乏督导落实”问题。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列入市委重点项目考核指标,成立工作专班,强力督导落实,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制度机制成果,形成常态长效,彻底解决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看每项整改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查整改到位问题是否形成长效机制,核每项制度一经制定能否严格遵守,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阶段性办结、需要长期推进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

三是以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对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58101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新乐市长寿路65号市委办公室,邮编:050700;电子邮箱:xlsxszgbgs@163.com。

                                                                                                                                                               中共新乐市委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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